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趕回台中陪同公民團體告發胡志強市長圖利財團!

胡志強上任後接連批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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趕回台中陪同公民團體告發胡志強市長圖利財團!

胡志強上任後接連批准民間自辦土地重劃,但部分重劃案未依法審定相關區排計畫,也未要求開發商施作防洪設施,直到開發工程造成周遭地區淹水災情後,才由市府以公務預算或中央補助款興建滯洪池等工程,其中光單元二和高鐵門戶案,市庫就已拿出千萬元公帑來善後。這種事前包庇放水,事後用人民納稅錢替財團擦屁股的行為,已經涉嫌違反刑法131條「圖利罪」與刑法130條「廢弛職務釀成災罪」等罪!
今日具狀告發,希望司法秉持公正,徹底追究胡志強市長法律責任!
用公民力量 改變台中 江慶洲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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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,我是台中市議員江肇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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